日前,自治区对2007-2011年“城乡清洁工程”综合考评,全区14个地市中,南宁、柳州、桂林、钦州、玉林等五个城市荣获“城乡清洁工程”**城市,钦州排名第四,获自治区嘉奖。
一直以来,钦州市高度重视“城乡清洁工程”工作的实施,专门制定印发《钦州市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方案》,明确了以强化城市建设、管理,提高城市净化、绿化、亮化、美化水平为重点,以树立公共意识、规范公共行为、践行公共道德、优化公共环境为要求,全民动员,共同参与深入实施“城乡清洁工程”,整治乱摆乱卖、乱停乱放、乱丢乱扔、乱贴乱画、乱搭乱盖等问题,积极开展城镇清洁卫生运动,建立健全城镇市容市貌长效管理机制,彻底改变城镇卫生面貌,提高城镇文明程度,使我市的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提高到一个全新的高度。
从2007年实施城乡工程以来,我市强化工作措施,考评制度,点面全覆盖,纵横无遗漏,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有声有色,营造了干净整洁、有序和谐的城市市容市貌,人居环境和城市品位逐年的提高,赢得社会各界好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