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异地转入业务?
“异地转入业务”是指职工将住房公积金从其他城市转入钦州,即职工在钦州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后,申请将原缴存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钦州账户。
二、申请条件
职工在我公积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后,可申请将在异地中心(原工作地)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钦州公积金中心。
三、网上办理方法
登录钦州公积金网上服务大厅(个人版),选择归集业务-异地转移,填写信息并上传档案,完成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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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馨提示:
业务提交后,如果审批通过,原缴存地公积金将自动转入钦州账户。如审批未通过,中心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说明情况,请确保联系电话有效。办理过程中有疑问请联系我们:
0777-3891838(市本级、钦南区、钦北区、钦州港区)
0777-6212960(灵山)
0777-8316882(浦北)